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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正面回答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bobbiepearl1254    時間: 2011-2-28 11:45     標題: 正面回答

香港的法庭絕大部分仍使用英文審訊。在法庭任傳譯的朋友告訴我她的一次經驗:有 一次律師對證人說「Please answer the question directly」,她於是傳譯這句話道:「請正面回答這個問題。」語音甫落,只見證人把原來斜斜向著律師的身驅轉了個四十五度角,正正地對著律師,必恭必敬地把原來的答案重複了一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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